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化南一路3号
2、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1659万元。利用原有厂房和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对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增产品。
一车间:穿琥宁5t/a,盐酸克林霉素棕榈酸酯10a/t;
四车间:恩替卡韦60kg/a,盐酸格拉司琼15kg/a;
五车间:盐酸文拉法辛1.5t/a,盐酸依匹斯汀1.5t/a,醋酸格拉替雷30kg/a;
七车间:前列地尔1kg/a,盐酸帕洛诺斯琼1kg/a。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
各监测点SO2、NO2、PM10、氨、甲醇、氟化物、氯化氢、甲苯、丙酮、非甲烷总烃的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未出现超标现象。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地表水
各监测断面的pH、COD、BOD5、石油类、氨氮等因子的标准指数值均小于1.0,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拟建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
根据监测结果,“施4”监测井的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超标,“施5”监测井的亚硝酸超标;其余各监测井的pH、硫酸盐、氯化物、氨氮、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铅、镉、铁、锰、苯胺等因子的监测值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体标准要求。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生活类因子超标是因为农业面源和居民生活废水影响所致。总体来说,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反应废气、回收溶剂不凝气、干燥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HCl、甲苯、甲醇、丙酮、非甲烷总烃等。设置两套“三级喷淋”处理装置,一车间、七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四车间、五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三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分层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甲苯等。含甲苯的废水经“微电解”预处理,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进入“气浮+A/O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转运泵、真空泵、风机等,连续产生,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使各噪声源经降噪处理,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回收有机溶剂的蒸馏残渣、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分为主动措施和被动措施,主动措施包括:加强循环利用,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量,减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被动措施包括:做好分区防渗处理措施。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采集水井的水样,对所采水样进行监测分析。
6、风险防范措施
安装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罐区设置围堰,地面防腐防渗,生产车间设废水收集系统,全厂设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和事故废水收集池,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大气预测结果表明,各项预测因子预测值满足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对各关心点的影响不大。拟建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的含甲苯废水经“微电解”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进入“气浮+A/O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长江,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
经预测,拟建项目运营后,周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回收有机溶剂的蒸馏残渣、残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的风险值较小,低于化工行业可接受的事故风险率,风险水平可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环境风险可接受。拟建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措施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小,影响程度低;污染治理措施可靠,按评价提出的治理措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和清洁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其建设是可行的。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化工园区化南一路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340716161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8号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层610
邮编:100020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传真):023-68075970
电子邮件:283535161@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公众意见)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及关心拟建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拟建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您认为拟建项目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社会经济的发展;
(4)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拟建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工作有哪些影响;
九、公众意见反馈的形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是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取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补充信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感谢您对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技改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